为什么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会小于营业收入呢?什么原因造成的?
在会计的计算时,有时大家可能会发现一家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会小于营业收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
在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时,我们经常会看企业的经营现金流,有时会发现一些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远远低于经营收入。事实上,这件事对于老会计来说,可能是家常便饭,不会太当回事。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都是经过专业俱乐部审计的,无论如何都可以一轮又一轮。
营业收入和营业现金流涉及两种报表,前者是利润表,后者是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简单的理解就是,有些营业收入不能产生现金流,比如应收账款、票据,虽然收入是确认的,但是现金是不收的。
经常发现一些规模小、负债率低的公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销售商品和服务收到的现金远远低于企业的业务收入,即使把应收账款和票据的差额补上,也还是远远低于业务收入。一般大型公司往往没有这样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公司销售商品和服务收到的现金一般大于营业收入,因为营业收入加上相应的增值税应该是公司应该收到的现金,大概应该是营业收入*1.17=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这里假设的增值税税率是17%。当然,这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解释,所以有一些区别,但可能对我来说比较容易记忆和理解。
那么为什么一些低负债率的小公司和大公司不一样,财务报表也不一样呢?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公司经常进行大量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这样做的原因当然有利于现金回收,那为什么不直接发债或者借钱呢?我猜这可能是小公司的苦恼,因为他们的融资成本更高,融资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