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办理流程和领取的条件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失业金提供给没有能力申请失业保险金但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如果不能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可以改为申请失业救济金。那么,失业金办理流程和领取的条件是怎样的呢?一起通过下文来看看吧!
一、失业金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和合同后,劳动者应当在社保局进行办理和登记失业。
2.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后,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到相关的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3.经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由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可以出具《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进行及时送达失业人员。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管理人员凭《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本人通过两张无冠照片,每月到户籍家庭所在地城市街道办事处可以办理社会失业人口登记相关手续并签字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金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 ;
3.实名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或存折;
4.我以书面形式申请。
3.哪里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
首先,我们应该督促公司的人事部去社保局进行解聘备案,并得到审计回复。社会保障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社保局规定了失业报告。这要求公司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5天内派人到社保局缴纳失业保险。备案不是直接针对失业者的。如果申请人总数超过8人,公司的人事部必须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备案。公司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将失业保险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传递给离职人员。
(二)在社保局,领取失业救济金前必须缴纳失业保险金一年以上。要求个人拥有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
2、已办理失业登记。
3、有再就业要求。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