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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介绍 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

1、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权利。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主要目的是适度释放宅基地和农民的房屋使用权。

实行宅基地集体所有制有利于保护农民的资格权利和农民的住房产权,适度释放宅基地和农民的住房使用权,有利于“住村富民”。

2、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

除了宅基地上的“三权分置”,农村承包地上也有“三权分置”的概念。三权不同于宅基地三权,宅基地三权是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

在“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兼具整体效用和各自功能,能够更有效地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更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好处

宅基地所有权、资格和使用权的分离对广大农民有许多好处:

1、实行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适度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的前提下,加快宅基地作为农地制度改革最短板的补充(承包耕地、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以宅基地为主的集体经营非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强农村爱心,展现新时期新动能。稳步有序盘活沉睡闲置宅基地资源。

2、宅基地“三权分置”不仅为新时期宅基地管理制度的层级的设计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城乡社会生产技术的流动资产创造了条件。

3、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促进许多上下游企业的发展,有助于发展农业物流和交通运输;宅基地经营权入市,可以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供给更多的出租屋满足市场需求,帮助地产股上涨。

2020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

根据自然资源部2020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新政策如下:

1.2020年底将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2.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不符合规划或建设进行相关研究材料的,当地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已出台相关法律规定,按其办理。原城市、镇规划区无相关规定的,出具规划意见后予以登记。

3.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以外且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注册时无需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成的,村委会无异议公告15天。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按照审计结果进行登记。

4.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的,不予登记,非法用地不予登记合法化。乱占耕地建房、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控制技术要求建房、城镇农村居民对于非法购买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的,不予登记,违法建设用地不予登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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