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管局核准王颖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024年11月7日,北京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北京银行关于王颖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人发〔2024〕107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颖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北京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北京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北京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