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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房加名是否有用

一、婚前全款房加名是否有用

婚前全款房加名有用。婚前全款买房加名的行为视为是对另一方的赠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姓名后,该房产就由个人婚前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的原则进行划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婚前买房加上女方名字是否有用

婚前买房加上女方名字有用,需要具体分析:

靠前种情况,全款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

这种行为属于赠与行为,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为全款买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是否署女方姓名可凭自己决定。

第二种情况,按揭买房:

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使用的是按揭贷款,那么无论男方的个人意愿如何,房产证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

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房产证姓名变更。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是否有效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有效。

男方的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大致如下:

1、当事人需要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

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

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需要说明的是,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虽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均分配,这要结合夫妻结婚时间、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比如夫妻结婚时间很短就离婚,婚后夫妻一人将其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如果平均分配,显然有失公平。

《民法典》靠前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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