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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规定公司注销如何?

一、法律中规定公司注销如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靠前百八十四条、靠前百八十五条、靠前百八十六条、靠前百八十七条、靠前百八十八条、靠前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在当代社会,大多数人可能对于公司方面的规定并不是特别了解,《公司法》当中对公司的成立和注销有明确规定。如果公司面临着资不抵债要破产清算的话,肯定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组成清算组清算财产,并且申报相关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