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银行大额存单利率2021最新(最新各行大额存单利率表)
存款利率降了吗?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这一消息被部分人简单误解为“存款利息下调”,甚至因此大额存单遭遇疯抢。
而调整落地两周以来,部分银行陆续发布新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利率公告。个人大额存单与其他存款不同的是,利率一般由银行总行确定利率,利率变动效果“立竿见影”。
■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有何调整?
■哪家银行大额存单利率最高?
■储户该如何应对这一改变?
大额存单利率降了吗?
结论:有升有降,同一银行短期降长期升
在正式揭晓各个银行存款利息变化之前,有必要普及一个基本知识点——存款利率自律上限调整,并不涉及直接存款利率涨跌,而是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即,由 “基准利率×倍数”变为“基准利率+基点”。
那么,这一调整后,各家银行的存款出现哪些变化呢?
根据各家银行官方公告,测评的22家银行中,有12家银行所发售的1年期个人大额存单自6月21日后生效;有15家银行发售的3年期个人大额存单自6月21日后生效。
例如,以6月29日之后发布1年期个人大额存单利率的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3家银行为例,利率并无波动,依旧维持在2.28%与2.3%的年利率;邮储银行的利率从此前的2.25%下降了5个BP,至2.2%。
而在产期限的3年期品种中,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在6月30日后所发行的个人大额存单产品与上期相比,升降互现。
以起点金额为20万元的个人大额存单为例,招商银行由3.45%上调至3.5%,交通银行由3.55%下调至3.4%,而光大银行与华夏银行依然维持在3.55%的利率水平,并无波动。
除了不同银行之间利率有涨有跌外,同一家银行对不同的期限产品利率调整方向也不同。
如中国银行6月21日公告发售的2021年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起点金额20万元)。其中,1个月期限大额存单年化利率1.69%,较上一期(2021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增加了0.105个百分点;3个月期限大额存单年化利率1.70%,较上一期增加了0.105个百分点;6个月期限大额存单年化利率1.90%,较上一期增加了0.015个百分点;1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2.10%,较上一期增加了0.015个百分点。
而1年期以上大额存单利率下浮。其中,2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2.70%,较上一期下降了0.345个百分点;3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3.35%,较上一期大幅下降超0.2个百分点。
纵观测评的22家商业银行,调整之后,不同银行的大额存单各期限利率差异缩小,很多银行都选择将利率调整至新规的上限,尤其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不少银行均“一浮到顶”,达到最新规定的利率上限。
总而言之,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改变实际上是计算方式变了,将其简单理解为降息是错误的。储户们不必紧张。
1年期大额存单哪家银行利率最高?
结论:南粤银行利率最高,招商银行最低
那么目前大额存单哪家银行利率最高?投资者应该如何选择呢?本报告选取1年期和3年期品种作为测评点。
数据截至7月4日(下同)
从1年期品种看, 南粤银行的大额存单利率最高,招商银行的利率最低,分别为2.5%和1.65%,二者之间相差0.85个百分点。以20万元存款为例,购买上述两家银行1年期大额存单,南粤银行要比招商银行多得到1700元利息。所以,我们建议,投资者选择大额存单时可对照各家银行利率情况,选择利率报价更高的银行。
紧随南粤银行之后,第二个梯队为广州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13家银行的1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为2.25%—2.3%。
此外,六大国有大行,除交通银行外,其他5家利率位于2.25%—2.1%之间,略有不同。交通银行利率为2.28%最高;农行2.25%;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均为2.1%。
国有银行1年期个人大额存单加点情况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央行规定,大额存单起存金额最低20万元,具体银行推出的大额存单起存金额会有不同。如在1年期品种中,纳入测评22家商业银行中,渣打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起存点均为30万元,投资者在选择时要特别注意。
3年期大额存单哪家利率最高?
结论:农行、邮储最高,但邮储起存点500万元
大额存单的3年期产品是在利率走低的货币环境下,投资者锁定利息收益的重要存款产品。
报告发现,与1年期大额存单相比,各家银行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报价差价更大。其中,利率最高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比渣打银行高出1.4375%。以20万元计算,同样存3年,利息差别8625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3年期大额存单依旧不同银行起存点不同,甚至部分银行发行了起点金额不同的两种大额存单。
如尽管3年期利率均为3.9875%,但农业银行的起存点为20万元,邮储银行要求起存点为500万元。
而招商银行则发行了起点金额不同的两种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为20万元、30万元的存单利率分别为3.5%、3.55%,它们之间的存单利率相差了0.05个百分点。
存款利率有何变化趋势?
结论:无风险收益将逐步下行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存款利率确定方式改变后,各个银行机构发售新的大额存单理财商品,但是金融机构并没有大范围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也比较小,这样总体来看对存户的影响并不是很大。银行存款实际执行利率水平大体稳定,对储户影响并不大。
选择不同的期限的存款,不仅与当下的利率有关,我们还要分析未来的存款利率趋势如何?
从此次调整看,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即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在自律的上限之内,各家金融机构仍可以与存款人自主协商,共同确定存款的实际执行利率。
一位券商分析师指出,目前各商业银行大额存单3个月、6个月期利率普遍上涨;1年期利率不同银行调整情况不同,城商行小幅上涨,股份行、农商行略有下调,但也有部分银行采取上涨策略;而2年期、3年期利率部分银行下调。
他认为,无风险收益下行将是必然趋势。投资者应平衡好风险与收益的关系,综合考量可投资的资产、可承受的风险和期望的收益等因素后,妥善做好资产配置。
延伸阅读——
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在业内看来,此次优化调整有助于更好地深化金融改革。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此次优化,有助于压缩货币市场利率与存款基准利率之间的利差,推动存款利率并轨,进而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第一阶段(1993—1999年)
货币市场利率市场化 贷款利率开始上浮
按照一般经验,在正式放松存贷款利率管制之前,先要借助货币市场找到一个均衡利率,能够较好地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需情况,以此作为其他利率的参考,或称“锚”。因此,利率市场化首先是从货币市场开始的。
1996年6月,央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一年后的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也放开。1998年8月,国开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至此,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货币市场的均衡利率逐渐形成。
在1998年至1999年间,央行连续多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内部定价和授权制度,银行开始锻炼利率定价能力。
■第二阶段(1999—2013年)
贷款利率完全放开 存款利率开始浮动
◎1999年10月,存款利率市场化初步尝试,先从大额、外币存款入手。央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并在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等部分外币小额存款的利率管制。
◎2002年3月,央行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8个县(市)的农信社(城关网点除外,即市区、县城的网点除外)开展试点,允许试点农信社存款利率上浮30%,贷款利率上浮70%。
◎2004年10月,央行完全放开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依然有上限2.3倍,但一般触碰不到),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与此同时,允许银行的存款利率都可以下浮,下不设底。
◎2005年3月,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全面放开。2007年1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正式投入运行,央行希望其将来能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参考利率。
◎2012年6月,央行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存款利率上限首次浮动;同时,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2013年7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下限取消,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贷款利率完全实现市场化,但金融机构形成风险定价能力的水平高低不一。
■第三阶段(2014年至今)
存款利率完全放开
◎2014年11月, 为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2倍,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2015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又缓步提升至1.3倍、1.5倍。当时大部分银行一般都是在政策出台后将存款利率上浮到顶。
◎2015年10月24日,央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形式上基本完成。但是,为防止银行在存款上恶性竞争,央行行指导成立了利率自律机制,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银行约定存款利率上浮的自律上限,总体将存款利率上限锁定在基准利率的1.5倍左右,对存款利率继续构成了一个无形的“天花板”。
◎2020年1月17日,央行对于存款基准利率的表述发生细微变化。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指出,存款基准利率还将长期保留,未来人民银行将根据国务院部署,综合考虑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的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这是央行近年来首次以更“开放”的态度表述存款基准利率的调整,透露出积极信号。
◎2020年4月3日,央行12年来首次调整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决定自4月7日起将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此举相当于打开了利率走廊的下限,旨在带动其他短期政策利率继续下行。
◎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稳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并轨”。
◎2021年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报告主笔】陈颖 唐柳雯
【数据收集】陈颖 唐柳雯 唐子湉 高凡(实习生)
【制图】高凡(实习生)
【参考文献】王剑等:《并轨!详解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与影响》,国信证券,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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