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大全
民间借贷利息大全
利息条款或协议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 但由于民间借贷的非规范性,以及合同当事人可能存在特定关系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利益约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比如,有的规定了利息,有的没有规定利息,有的利息约定不明确。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利息计算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211条。 根据该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借款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当事人是互助性质的,多数时候只是帮助亲友渡过难关。
(二)保障合理利率。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这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款利率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立法确认。公民之间的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贷款案件的意见》中明确规定:
(3)复利不受保护。 “复利”、“驴滚”、“滚息”。 贷款激增得如此之快,以至于贷方有时无法偿还。 这不公平。
(四)借款人与贷款人未约定统一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但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无义务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贷款案件审理意见》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并可计算逾期利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息
(五)借款人与贷款人未就利息支付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不得在贷款人催还前支付利息,或者已催促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但贷款人经催告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六)借款人与贷款人仅约定借款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支付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批复》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修改批复》
(七)因债务人行为造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 债务人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缴纳资金占用费。
爱心答题平台署名作者:刘子谦律师。 郑州大学学士学位。 现就职于河南牧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