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无忧宝两全保险条款解读
购买一款保险,了解其产品条款是不能缺少的一步,能够帮助自己正确的认识这款产品,也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太平洋无忧宝两全保险这款产品,小编整理了保险金给付、犹豫期、责任免除等条款内容,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或本合同生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不支付保险费,本合同自始不生效;若我们已经收取保险费的,您可以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癌症(无论是否身故)或癌症治疗行为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的医院范围外的其他医院发生癌症治疗行为;
(2)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患疾病;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前所患或出现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症状体征,但我们在承保时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