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发生火灾 保险理赔彰显人性关怀
12月19日上午9:20左右,位于山东潍坊市昌乐县经济开发区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1#生产车间突发火灾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
据了解,日科化学主营业务为PVC塑料改性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丁二烯等基础化工原料,其中部分品种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操作不当容易引起安全事故,除了日科化学本次起火事故,山东省在今年已发生多起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2017年6月5日,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的一辆运输石油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8月6日,东营奥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硫化氢气体泄漏造成3人中毒,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件件血的教训就摆在人们的眼前,因此我们要引起重视,平时企业要注意安全防护措施,注意火灾预防和逃生演练;其次,此次事件发生后,保险理赔也将在第一时间启动,其家人完全可以通过这份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身故或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
这起火灾事故发生在日科化学生产车间内,因此,由此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在这起火灾事故发生以后,该厂负责人可以通过申请工伤保险理赔来帮助企业转嫁赔偿风险。根据2016年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该日科化学厂在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还搭配了团体意外险,那么在这起火灾事故发生以后,还可以申请团体意外险身故保险金赔偿,其中身故保险金赔偿和之前的工伤保险身故保险金赔偿是不冲突的,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通过双重保障来帮助企业更好的抵御意外事故所致的赔偿风险,同时对于员工而言,也可以从中享受更好的福利。
如造成伤害的人员在公司投保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份人身意外险,那么,该事件发生后,其家人可以携带保单申请意外险赔偿,因为多份意外险不冲突,意外险身故部分的保障是可以多重赔偿的,这样家人在受到噩耗打击的同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获得一定的心理安慰。值得一提的是,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人身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在这里,“意外事故”应该具备四大要素:非本意的、外来原因的、非疾病的以及突然发生的。很显然,日科化学火灾属于人身意外险的赔偿范围,若在这起火灾事故中丧生或受伤者提前购买了人身意外险,那么在这起火灾事故发生以后,其家人完全可以通过这份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身故或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