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制的内容以及和编制的区别是什么?
事业单位合同制是一种岗位制。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一般不少于三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旷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也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编制是指为创造或者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对国家文化、教育、卫生需要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的编制,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使用。编制人员是国家正式编制的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补助全部由财政拨款,必须通过考试取得资格才能进入编制。在职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所以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的区别在哪儿?
1.工资支出不同:编制人员的工资由财政部拨款而合同制人员的工资则是由单位预算外的收入。
2.福利待遇: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按政策或者上级规定的;合同制人员按照正式员工的标准,但实际上合同制员工的福利低很多,甚至有的还缺少。
3.编制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间调动;但是合同人员不能。
4.正式工作人员可被任命为副部级职位;不允许合同工。事业单位干部任用制度不编制,类似合同制工人,但福利待遇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如果是公务员单位的任用制度,比如法院书记员的任用制度,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来的。
5.合同人员随时会被辞退;如果没有错误,正式员工必须工作满合同期才能被解雇。正式工作人员一般工作时间为3至5年。
6.正式工作人员每年需要去人事局缴纳人事代理费;不需要合同人员。
临时工也能是事业单位合同制一种岗位吧。这些职工大多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干部任用制度不编制,类似合同制工人,但福利待遇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如果是公务员单位的任用制度,比如法院书记员的任用制度,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