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条件,异地高考的现实意义
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条件
考生户籍长期属于我省且考生出生前父母户籍在户我省;考生的父亲或母亲属于本人所在省或市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的人才,本人户籍与父亲或母亲在户我省;市及以上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母在户我省;考生父母之一是驻我省现役军人,且考生因其父亲或母亲随军而具有户我省户籍;考生父母为为我省陆军现役军人,考生随父母在户我省登记;考生户籍在我省,父母一方是复员军人,户籍在户我省;
考生由父母转岗,父母户籍在户我省2年以上。考生必须具有我省2年学籍,高中阶段在我省实际学习连续2年。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因家庭变动随父母离开户我省,因父母死亡或意外身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户籍在我省2年以上随法定监护人离开户我省的考生。从高中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考生必须具有在我省就读两年的学籍,并在高中阶段连续在我省就读两年,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原户籍在外省,父母或本人落户我省的考生,考生必须在我省高中毕业满3年,且高中阶段在我省实际学习满3年以上;户籍在非我省的农民工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必须具有我省高中三年学籍,且高中阶段已在我省实际连续学习三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规定》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积极协助当地招聘机构审核考生的学籍和户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禁止非正常学籍转移,禁止学籍空缺,禁止分离人报名。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严格户籍手续,堵塞漏洞,坚决打击非法结算,严肃查处伪造户籍和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
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条件的相关内容就是这些了,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异地高考的现实意义
2010年12月,启动全国教育改革试点,异地高考解决方案纳入试点。试点地区是山东,湖南和重庆
异地高考的突出矛盾是中正在流向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换句话说,要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不可能绕过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些地方是异地学生集中的地方,也是异地人口聚集的城市。
在北京,根据相关统计,在2008-2009学年,有30,073名非北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中,最多只有24,685名学生继续在北京中学学习。在12,599名中学毕业生中,只有5,484人在继续在北京读高中,大多孩子在北京上完一些课程后继续在原来地方的普通高中学习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非本地学生很难在北京学习,尤其是参加高考。
在上海,有40多万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他们很快将面临中高考的问题。如果中高考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这些孩子中的大多数会回到他们的原籍去学习,从而产生留守儿童的新问题。
从2008年,“异地高考”问题讨论了两年多。2011年,两会出现了“拨云见日”的迹象。与此同时,这一全面改革也给教育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