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国债和一般国债的区别在哪儿?
特别国债不同于一般国债,是指在特定时期发行,用于特定目的,形成特定资产,不需要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但纳入政府资金预算管理的国债。政府基金预算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所以一定要有有利的要求。
据了解,中国发展历史上先后发行了两次特别国债,分别是1998年和2007年,其中在2007年发行的一些问题特别影响国债在到期后被展期。这两种特别国债的目的是补充四大银行的资本和注资中投。
特别国债和一般国债的区别
1.资金不同的用途
一般国债融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我国政府部门预算赤字,而特别国债融资的资金不用于弥补中国政府财务预算赤字,而是有特定用途,一般都是用于补充四大国有银行的资本金。
2.时间的差异
一般国债的收支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而特别国债的收支是同时进行的。
3.投资对象不同
特别国债主要是定向发行,认购者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如果是面向公众发行,个人有机会购买。比如2007年向社会公开发行的2000亿元特种国债,而一般国债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
4.国债的期限不同
特别国债的期限通常为7年或10年,而一般国债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其中短期国债期限1年以下(含1年),中期国债期限1年至10年,长期国债期限10年以上。
5.发行次数
特别国债历史上只发行过两次。1998年8月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元长期国债,2007年发行1550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已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今年,国家还将发行专项国债,预计发行规模为2-4万亿元,一般国债基本每年发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