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未来农业会有哪些变化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近我国决定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是我发现现在很多朋友都不是很清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以及什么是新型农业,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简单的学习一下吧。
在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新型农业。那么什么是新型农业呢?农业类型很多,包括设施农业、无土农业、特色农业、包装农业、色彩农业、知识农业、精准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外向型农业。
1.无土农业
即无土栽培技术。任何不完全利用天然土壤的农业都可以称为无土农业。
2.包装农业
这是一项新的农业产业技术,旨在适应人们对高品质、高营养产品及其外包装的选择。
3.旅游(观光)农业
比如农业观光温室就是集观光、科技展示、科普教育为一体的高科技农业精品主题公园。它将园林艺术、园艺景观、栽培技术和地域文化有机融合,运用现代高科技农业科技,将布局自然景观(主要是设施作物)元素、人文景观元素和景观工程元素合理整合,形成完整的景观体系和旅游功能。
那么在知道了什么是新型农业以后我们再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就会变得简单不少。那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有哪些呢?
新型农业经营的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在其中,大型专业家庭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的,而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社、集体或企业经营的。
培育新的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新的农业经营体系,是农产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障有效供给的客观要求,是减少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迫切需要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工作就业,并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那么为什么我国要重点加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呢?在以市场机制推动现代农业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我国积极参与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市场有时会失灵,尤其是农业的弱质性。此外,我国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形成较晚,起步较低,更容易出现市场失灵。
第二,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不稳定、不公平的现象。没有政府的作用,既不利于新型农业经营实体的规范发展,也不利于降低农业转型的成本和社会风险。
因此,在市场失灵领域,政府有必要发挥教育引导、支持激励和监管规范的作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健康发展。
而在这样的发展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未来势必会大放异彩,因此接下来我们再来简单了解一下本次农业农村部对我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的展望吧。
本次提到的中国未来农业的形式主要有一下五种:
(1)智能领域的大规模田间种植:人工成本刚性增加,机械代替人工是未来的情况。
(2)现代温室种植:主要区域是城市东部和郊区的发达地区。其技术特点是全面综合的,包括优质高产品种、温室设施、土壤肥料、植保机械、温控技术、室内采光条件等。
(3)现代集约化养殖业:集约化养殖业,如蛋鸡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基地,有些养殖场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数字化控制,主要体现在畜禽环境控制系统、畜禽精确饲养系统、畜禽性能测量装置等方面,对中国养猪业进行科学化管理。
(4)养殖业:特色树种鉴于我国丘陵山区地块分散,难以实施大规模机械化种植,传统的大田种植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这些地区往往适合发展当地产品,如林业和水果业、野菜和药材。
(5)休闲观光农业:城市快节奏的生活很容易让人向往休闲生活。通过发展农村休闲度假旅游农业,促进农村发展。在“两山”过程中,城市人既会身心放松,农村也会实现经济赋权。
那么看到这里大家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有了一些了解呢?在这样的重视下想必我国的新型农业会更加飞速的发展吧,那么大家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什么自己的认识与看法呢?不妨一起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