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怎么用“五步法”简简单单搞明白?
为了写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系列文章,我最近看了很多资料和文章。终于体会到了楼下“马冬梅”的看门大爷的感觉。
先简单说一下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中的五步法。
第一步:与客户确认合同
有五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合同。前三个条件很好理解,我们共同的契约也很容易满足。我们关注合同的商业性质和收回对价的可能性。
它有商业本质,这是一个经典案例:两家石油公司为了及时满足异地客户的需求而互相换油,没有商业本质,不应该确认收入。
第二步:确认合同中的自己履约义务是什么
履约义务是指企业在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的货物的承诺。
从卖家的角度来说,是指我们提供给客户的东西,可以是商品、服务、专利等等。从买家的角度来说,我花钱后得到了什么?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在这一步中,我们需要确定交易价格。为什么我们需要设置一个单独的步骤来确定价格?买卖的东西要明码标价。
第四步:分配交易价格以分离履行义务
1.分开卖,每种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是多少?
2.打包卖,每种商品或服务占包装售价是多少?
第五步:遵守每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最后,在前四个步骤之后,给每个履行义务一个相应的价格。
一定期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一定期限内的履行义务;否则,就是在一定时间履行履行义务:
在某一时间点:对于在某一时间点遵守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益。企业在判断客户是否取得了货物控制权时,应考虑以下标志
看完整篇文章,希望五步法对你的收入确认条件新标准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