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落户政策 南京人才落户的申请条件
2020年南京移民政策主要包括:人才落户和积分落户。
本科毕业生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在南京定居。
一、南京人才落户(南京市人才落户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
1、申请条件:
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落户南京;
(1)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40岁以下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归国留学生);
(2)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三级以上的人员。
注:夫妻双方按照本办法申请户籍的,可以同时申请未成年子女随其迁移。
2、办理流程:
根据学历条件申请迁居南京的,应当打印学信网的“教育部文凭电子注册记录表”或“中国高等教育文凭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颁发的境外学位证书或外国使领馆颁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书;
按技术、技能水平申请我市户籍,必须先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然后向公安机关申请解决。
具体流程:
(1)申请居住登记的,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向公安当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
(二)户口簿和身份证;
(3)学信网发布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或教育管理部门发行的《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工作报告》。
(2)已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或进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当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
(二)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外国学位证书或外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书。
(3)已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请向公安局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人社部门通过发行的《专业信息技术进行资格证书认证书》。
(4)已获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向公安当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
(二)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 人社会事务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技能类)。
(5)在随迁未成年子女必须提供户口簿和亲属之间关系研究证明。
3、落户地点:
在本市市区有法定稳定住所的,应当在住所地登记住所,并提交法定稳定住所证明;
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市区有家庭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到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登记,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直系亲属户籍、亲属关系证明、业主同意定居证明;
在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到单位集体户登记,报单位批准。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在市行政管理服务活动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发展中心、江宁市公安分局行政文化服务贸易中心问题进行登记。
4、验收单位:
在合法稳定的居住地或单位集体户籍申请登记,并向所在地县户政中心、公安派出所申请;
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登记,向市政窗口申请。
5、办理时限:
市户口管理窗口、区级户口管理中心和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完成在10个工作日内的调查核实工作,市户口管理窗口将向公安市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材料,区级户口管理中心和公安派出所将向公安市有关部门报告。
市、区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地:
市民政部门管理服务窗口、区民政系统管理研究中心和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审批制度决定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可以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须在转移证明有效期内办理移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