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户口迁走了土地归谁
农村户口下是有自己的土地的,如果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这是大家想要问的问题,有两种情况,看看下边的分析,大家就知道了。
1.户口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城镇定居的,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的耕地等归发包人。承包人逾期不归还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因此,户口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
户口迁移时土地归谁所有?
农村户口迁地怎么处理:
第一类是家庭迁出户籍
如果我们农民只是把家庭中的一部分人的户籍迁出,农村家庭中还有人居住和处分土地,村集体就没有收回承包土地的权利。其实这一点很清楚,因为我国的承包土地是按户承包的。不管是这个人搬出去,还是承包人死了,这个家都要有这个村的人,承包的土地归这个家共有,这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类比较复杂,就是全家都搬出去了。
如果我们的农民属于一家人,把户口迁出农村,承包的土地可能会被回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合同期内,全家户籍迁出后,仍为农业户口
也就是说户籍从这个村搬到了另一个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农民重新获得外村的承包土地,原有的农村承包土地将被收回。相反,如果你在搬迁村没有取得承包地,村委会无权收回你的承包地。
2.农民将他们的全部家庭账户转移到非市的一级非农业账户
农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户籍变更为非农业户口的,不论土地是否在承包期内,承包地应按规定收回;
根据中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居小城镇定居的,应当允许其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3.全家户籍迁出后,为市本级非农业户籍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居到区市,变更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的耕地归发包方。承包人逾期不归还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中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差别继承制度。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由农民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当部分农民家庭成员死亡时,由于作为承包人的家庭依然存在,不存在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死亡,即家庭不存在,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承包的林地由用人单位收回,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土地另行规定。
承包人的承包所得,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如果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在承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死亡的,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允许林地继承的主要原因是林地承包经营相对于耕地、草原承包经营有其特殊性。林地承包期限长,收益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不允许林地继承的,原承包人死亡后难以获得履行合同的收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在承,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或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担者可以继承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的荒山、沟壑、荒滩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合同。因为承包人的“四荒地”合同是有偿的,工期长,投资大,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
现在农村的可用土地没有以前那么多,可以说已经非常珍贵了,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看自己迁户口的方式,上述已经讲得非常明白,本文就介绍到这,感谢观看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