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别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投票选举的情况,而作为中国公民,大家每一个人都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那么什么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呢?分别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别是什么意思?
选举权:
选举权是广义上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但选举权不是宪法“承认”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关系最密切的权利。其权利属性表现为放弃性、利益性和意志性;它的权力属性是可以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投票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是不完整的。选举权是个人权利,不是集体权利。选举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间接的,但它与国家权力“人”的关系是直接的(产生他们)——通过产生权力人来影响权力。
被选举权:
被选举权同样是广义上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者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各国对候选人的资格限制一般比选民更严格。被选举权是联合国通过的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号法律第25条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与《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不同,被选举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具有缔约国国籍的公民,而不是《公约》规定的生活和居住在缔约国的所有自然人。因此,与其他人权相比,被选举权作为一项特殊权利存在于现代民主社会,是公民可以享有的一种“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