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是什么意思?它所带来的问题有哪些?2019年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中村是什么意思?狭义的城中村指的是在城市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成为居民后仍居住在原村庄,也称为“城中村”,而由农村村庄演变而来的居住区。广义的城中村,是指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研究过程中落后于时代发展的步伐、脱离现代城市进行管理、生活质量水平较低的居民区。
一、城中村是什么意思?这种具有独特的地位和现象必然会影响带来进行一系列的社会环境问题:
(1)人口混乱,“城中村“由村民、公民和移民组成。流动人口已发展成为一大犯罪集团。
(2)城市规划滞后,违章建筑比较集中。
(3)基础知识教育、设施建设发展不完善,卫生条件差。各种不同管道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垃圾问题成了一个灾难。街巷又窄又拥挤,有严重的火灾隐患。
(4)土地利用存在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交织、非法出让、转让、管理混乱等问题。城中村问题不仅影响了中国城市的美丽,也阻碍了城市的进程,制约了城市的发展。
二、“城中村”的土地权属状况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土地完全被国家征用,农民不再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子完全被城市包围,原来的农民全部变成居民,只剩下农村的传统生活习惯。这在广义上通常被称为“城中村”,它已被改造成城市,不再是“城中村“改造的对象。
(2)是“撤村建房”。大部分土地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一部分归国家,一部分归集体,但原农民没有转为居民。
(3)该村未被“拆房”,但已被纳入城市,框架,所有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后两个村的情况是狭义的“城中村”,俗称“城中村”待改造。
三、“城中村”中有两种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从外观上看,两种土地所有权只不过是所有权主体不同,但其本质是不平等的,这表现在:
(1)国家企业所有权的权利义务教育主体是国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可以作为一个主体是集体。根据《土地法》第10条,集体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分为三种组织形式:乡镇集体、村集体和村集团。两种土地所有权可以在集体和国家之间转换,而且是单方面的,只能从集体所有制转换为国家所有制,不能从国家所有制转换为集体所有制;同时,集体所有制的主体不能相互转化。
(2)集体所有制向国家所有制转变的条件是独特的。我国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的方式是出售。这种行为的本质可以看作是一种买卖,但仅仅是一种强买强卖。只有一方(国家)意味着另一方(农村集体)几乎无法忍受。农村集体只有强制禁止的义务,难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3)两类所有权的权力完全不平等,主要体现在两类土地使用权上。但“城中村”的土地所有权往往表现为国家所有权借助“公共利益的需要”不断扩张,“城中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逐渐萎缩;同时也说明集体土地所有者已经看清,国家征收土地并不是完全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为征收后的土地使用权流转获取商业利益。因此,农村集体开始试图在土地所有权交易中与市场价格讨价还价,甚至要价过高,以保留其土地所有权,村庄可以在城市继续存在。
四、那么以2019年为例,城中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宅基地补偿
不同地区补偿标准不同。一般来说,城市的一个宅基地管理可以进行替代同面积3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这是中国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也是一个底线,不能低于这个国家标准。当然,村里基本问题都是可以按照我们这个国家标准来执行的,有的村甚至提高了补偿技术标准,比如300平米就分给这个有内区的集体组织的村民。
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按15元每平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每平米计算。
3.地上房屋补偿与改造
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供参考,但一般由评估管理机构可以确定,评估研究机构有具体的评估标准。
4.停产或停业
该费用管理主要可以用于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如停业期间城中村沿街窗帘、企业或公司的补偿经济损失,一般都是通过自己协商或评估方法确定。
5、拆迁补偿
每个村都有自己的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6.电转让费
赔偿一般是按照市场价进行的。拆迁期间中国市场进行价格上涨的,应当建立相应增加补偿。
7.其他补偿或补贴
在以上标准基础上或参照上述标准,各村对贫困户分别支付补偿,主要由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视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