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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整时间,个税起征点调整历程

最新的个税起征点调整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种收入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制,更好地改革税制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的起征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根据新税法,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减去费用5000元,扣除专项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税款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所得)按月折算后计算缴纳,不得额外抵扣。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得通过,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最新个税起征点调整和税率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薪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偶然收入;国务院财政厅确定征税的其他收入。

月薪5000元以下的免税

以前工资薪金基本费扣除标准是3500元/月。劳务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手续费800元;4000元以上,减去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收益的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这个理解为说的是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个人要交税,公司也是,公司要交哪些税之前也介绍过。

其实需要注意的是,“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是“以上综合收入”,即工资、薪金、劳动报酬、劳务报酬所得。特许经营年度总收入低于5000元/月(6万元/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6万元/年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不是把工资的基本费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而是把一年四次收入总数的基本费扣除标准提高到60000元/年。

这么说吧,对于死工资的上班族来说,如果没有劳动报酬收入、报酬收入、特许使用权等“外快”,那么门槛确实提高到5000元/月。但如果有这三种额外收入,就不一样了,要看总收入。过去,劳动报酬、酬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必须支付20%的税率,这个税率相当高。现在,对于依赖这些收入的中低收入自由职业者来说,这要好得多,至少可以少缴税。

个税起征点调整七个发展阶段

1980年颁布《个人所得税税法》,只对在华外籍人员征收,起点800元;

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国内公民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行新《个人所得税税法》,门槛确定为800元;

2005年,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

2007年,门槛调整为2000元;

2008年,门槛调整为3500元。

而且现行法律没有规定5000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实施的日期。一般来说,员工收到的工资是税后的金额,偷税主体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