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老人去世如何销户?具体销户流程简介
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农民的实力,那么如果是家里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
1、老人家庭承包户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承包地由村集体收回,但是,承包所得依法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有其他家庭成员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2、老人除家庭承包的土地外,如五荒地,在合同期内,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其承包所得由他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3、老人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内,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经营。
老人去世后承包的土地归谁所有?
1、如果老人是无子女的独立户口,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另外,承包土地经营的家庭每一个成员死亡时,即全家死亡时,承包的土地不允许继承,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重新分配。
2、老年人在独立户口有子女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2014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民,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后,无论死亡、户籍或新增人口、婚姻、移民等,承包农户家庭的一些成员有所增加或减少,其家庭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应根据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确定的承包关系进行登记发证,其家庭承包土地面积不应因家庭人口增减而调整。
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谁了解之后,下面介绍具体销户流程。
1、公民因自然原因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并凭死亡证明、死亡户口簿和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2、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公民在医疗单位死亡的,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但公民正常死亡,以及社区、村(居)委会或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的;
(3)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为正常死亡或者公民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3、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经公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应当通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民委会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理注销手续;经告知尚未办理后,公安有关部门可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