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什么?那些人可以获得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一、医疗救助是什么?
医疗救助,指的是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在扣除各种医疗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及社会指定医疗捐款后,仍难以负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对象适当比例补助,帮助其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二、那些人可以获得医疗救助?
主要看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情况。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
1.特困人员:属于重点救助对象,由地方民政部门核准认定;
2.城乡低保对象:属于重点救助对象,由地方民政部门核准认定;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地方扶贫部门认定;
4.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
2015年以来,各地根据自身的情况进一步扩展了救助的对象范围,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低收入对象纳入救助的范围。
2020年,国家医保局明确将统一规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大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
三、医疗救助标准是多少?
各地方的医疗救助标准略有不同,参保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咨询不同类别救助对象认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四、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申请医疗救助,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申请:
1.申请材料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五保)证或医疗优待证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
2.提交申请:到户籍所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然后提交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医疗救助经费情况和救助对象人数以及救助对象贫困程度、个人承担医药费情况批准其享受规定的医疗救助待遇。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五、“一站式”即时结算怎么申请?
1.符合“一站式”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并把数据推送到医保部门),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申请医疗救助。
2.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救助网上系统上报救助申请。
3.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网上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患者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