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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社保中途死了怎么办?继承人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一、交社保中途死亡怎么办?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纳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进统筹基金,个人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将单位缴纳部分也个人承担,但可以降低缴费比例,可以退还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如果交费人已经去世,是不可以全额退还这个社保缴费的,但是可以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因为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占有参保人交费总额的1/3左右,所以这部分钱是可以退还的

2、医疗保险。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二、社保未交满参保人死亡继承人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因疾病或与工作无关的原因而死亡并被纳入基本养老金计划的人,其家属可获得丧葬津贴和养老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因疾病或与工作无关的原因而完全残疾的人可获得残疾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金计划支付。如果参保人死亡,那么他的继承人可以领取以下费用:

1、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如果参保人死亡,无论其是否达到退休年龄,都可以根据《社会保障法》的规定继承参保人的个人养老保险金余额,其中包括个人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金份额加上应计利息。

2、幸存者津贴。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期间死亡,其近亲也可以获得丧葬津贴。丧葬津贴只是一次性支付的丧葬费用。其标准是由各省市自己制定的。

3、一次性的养老金或优惠支付抚恤金。这个是发放给死者的亲属,他们在生前严重依赖死者的支持。

4、如有工作,可领取供养亲属的困难补助。这通常由主要雇主承担,但也有个别地区由社保基金承担,标准通常低于低保线。最后,在非工作时间雇员死亡的情况下,没有其他赔偿规定,但雇主也应遵循相关的工会规定,给予适当的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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