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是什么?接下来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信用等级可分为A、B、M、C、D。
其中,年度评价指标在90分及以上的为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70分以上、且未满90分的为B级,新设企业为M级,在评估年度内,没有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超过70分的,指标40分及以上,未达到70分者为C级;年度考核指标得分不超过40分的,由D级直接判决。
每年四月,由税务机关确定前一年纳税信用评估结果,向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应于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了纳税信用等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