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性定价四个条件(掠夺性定价的后果)
掠夺性定价的实施条件并不是四个,只有两个,分别是:
1、牺牲短期利润:掠夺性定价经济学理论只说企业在短期内选择利润较少的定价行为,并没有规定利润必须为负;
2、在位企业提价的水平:掠夺性定价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在排除竞争对手后,现有制造商有能力提高价格并补偿掠夺性定价中的短期损失,现有制造商必须有市场影响力。
对掠夺性定价的认识
1、通过掠夺性定价,优势制造商向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发出无利可图的“信号”,诱导其退出或不进入。但是,若竞争对手已经知悉优势企业实施掠夺性定价,“信号”就没有了可信度,竞争对手就不会主动退出;
2、如果实施掠夺性定价的制造商是众多竞争对手之一,最多只会让市场中实力相对较弱的制造商感到紧张。相反,掠夺性定价造成的损失会损害制造商本身,让更强的竞争对手领先。因此,当有足够多的竞争者时,就不存在具有垄断意图的掠夺性定价;
3、如果现有制造商没有明显的优势,与竞争对手的成本差距较小,那么一旦采用掠夺性定价,就会比竞争对手遭受更多的损失,影响制造商的实力,给竞争对手缩小差距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