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失业金后悔 社保局要我退还失业金咋回事
失业了是一件令人感到沮丧的事情,没有收入,生活难以为继,会过得很焦虑吧。有失业金领其实更好一点,但是有人说,领了失业金后悔,社保局要我退还失业金?这是怎么回事呢?
网友自述:上一份工作失业后,**失业保险,一两个月后找到工作,新公司开始在缴纳社保。社保局没有暂停发放以前的失业金,一边工作一边缴纳社保,交了几个月之后,社保局电话我,要求退还在职期间发放的失业金三千多元。
网友的情况倒是不难理解,找到了工作就不应该再领失业金了,但是详细的规定应该致电社保局询问。至于人们说领了失业金后悔,应该指的是社保中断,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吧,不过也不要紧。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失业登记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60天之内,应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逾期不**的,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因此,在符合申领失业金条件时,应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