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监管局核准彭玉平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行长任职资格
2024年11月5日,陕西监管局发布批复称,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准彭玉平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长银村岐字〔2024〕14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彭玉平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