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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算出来的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算出来的

其详细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消费税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与对应的消费税税率之积;

其次,城建税额则由以下公式得出:

城建税额=(该时期内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缴总额)×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再者,教育费附加可通过以下算式求得:

教育费附加=(同一期间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缴总额)×教育费附加的实际征收率;

最后,地方教育费附加具有以下计算规则: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同样地,对于营业税,其税收基数为营业收入额,纳税义务人为那些在生产、零售、服务领域里运营的企业或个人。

无论是否有利润产生,只要有营业收入,就应当依法进行纳税。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通常不会让纳税人出现亏损情况。

诸如饭店、宾馆、旅店、酒楼、餐馆、理发、浴池、照相、洗衣、修缮等行业,应根据其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并缴纳营业税;而针对旅行社业态,其应缴营业税的计算,应以上述营业收入减去代为收取的房租、膳食、交通费用等内部开支后的金额作为基础,来确定其应纳税额。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下式表达的应纳营业税公式:

应纳营业税=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

此外,城市维护建设税将依照税法所规定的税率,对应纳营业税税金总额进行计算,从而得出需缴纳的城建税额公式:

应纳城建税额=营业税金总额×适用税率。

与此类似,教育费附加也会根据应纳营业税税金总金额,按照一定的比率进行计算,最后得出教育费附加的应纳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总金额×适用税率。

至于资源税部分,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及其单位税额,逐一计算出应纳税额。

具体来说,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款=课税数量x单位税额。

其中,课税数量方面,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进行销售时,销售数量将作为课税数量;若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进行自用,此时自用量将成为课税数量。

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资源税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

然而,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资源税应该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相关科目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靠前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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