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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法定刑是什么意思

刑事立法中对特定犯罪规定的刑种及幅度。依据《刑法》分则条文中法定刑的刑种、刑度是否确定以及确定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将法定刑划分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三种类型。

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的刑种和刑度只有一个,法官没有任何自由裁量的余地,如按照《刑法》第239条规定,犯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害被绑架人的,处***,并处没收财产。这一规定就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条文数量极少。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最大问题在于没有任何松动的余地,而犯罪并不是千篇一律没有变化的,任何一种犯罪都有不同于其他犯罪的情节,即使是两个同一种犯罪之间也是有各种各样区别的,不管犯罪的情节如何都只能适用一种刑罚方法予以处罚,显然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从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趋势来看,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正在越来越少被采用。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是指只规定对某种犯罪予以刑罚处罚,但是却没有规定对该种犯罪应当适用的刑种和刑度,如对某种犯罪规定“依法制裁”、“依法严惩”、“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究竟用哪一种刑罚方法和哪一个量刑幅度则没有规定,完全由法官自由决定。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的缺陷是非常明显的,与法制要求不相符合。我国《刑法》中没有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对该种犯罪适用的刑种和刑度,并对最高刑和最低刑作出限制性的规定。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有较大的裁量幅度,便于审判机关根据犯罪人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刑罚,是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普遍采用的形式。

当前,法定刑表明了国家对于犯罪行为以及犯罪人的谴责和否定评价。国家通过法律对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作出评价,并在这一评价的基础上规定与犯罪相适应的刑罚,这是立法上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法定刑的种类包括绝对确定法定刑、绝对不确定法定刑、相对确定法定刑三大类,绝对确定法定刑是指刑罚对某种罪确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