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注销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注销流程需要的材料是申请书,还有就是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公司注销的**流程为: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批准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对一个公司而言,如果发生了章程当中所约定的一些事项,或者是因为经营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想要注销公司的话,肯定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首先涉及到税务方面的问题,一定要补足税收,才能够最终完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