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什么是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多长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话,那此时法律中规定的救济途径里面就包括了申请复核和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对于行政复议,相信很多人都并不了解,那究竟什么是行政复议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其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活动。

二、行政相对人对公安机关的哪些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认为公安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公安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公安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公安机关没有依法**的;

(6)申请公安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7)认为公安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四、哪些人可以作为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即可作为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应该知道什么是行政复议了吧。实践中,并不是针对所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都是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通常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时候,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并且此时还有具体的时间要求,一般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的60日内。

相关文章

  •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
  • 土地使用权有60年的吗?
  • 抢夺罪怎么判刑?
  • 大连违章逆向行驶罚元的规定是什么?
  •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 如何认定婚内*?
  • 刑事诉讼法主要是什么
  • 使用权是属于传统知识产权吗
  • 故意轻伤害量刑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存单质押模式是什么?存单质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 关于有幸遇见良师的诗词,你知道多少? 有幸遇见良师的诗词中哪些是你最喜欢的?
  • 大哥你比二哥的还要长,你比我大哥快不了多少有啥出息
  • 2012年安徽高考语文
  • 别让我一个人疯掉是什么歌
  • 李鬼的板斧一一歇后语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李鬼的板斧一一歇后语的具体内容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好不好(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校排名)
  • 火影忍者漫画第568话,最新更新及免费下载
  • 红岩里的主要人物介绍(红岩主要人物及简介)
  • 火炬之光2法师属性加点 最佳法师属性加点攻略
  • 《深不可测》双a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