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规定的相关规定
**由于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我们的刑法中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之大,不管是运输走私**,还是贩卖**,都要受到刑法的规制。现在我们跟一起在下面的文章中看看关于**犯罪的相关规定。
**犯罪规定的相关规定: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一千克以上、***或者*****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不满二百克、***或者*****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未经处理的,**数量累计计算。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罪】非法持有***一千克以上、***或者*****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非法持有***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p#分页标题#e#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等**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 【**犯罪的再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的范围及**数量的计算原则】本法所称的**,是指***、***、*****(**)、**、**、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
**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的数量计算,不以***折算。
**犯罪具有特殊性,关于**犯罪我们怎么来进行认定呢?**犯罪有哪些显著的特征呢?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有兴趣,请联系我们的小编,我们会根据您的提问,为您一一的详细解答疑问,让您更好的了解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