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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出售要交20%的个税吗

一、赠与的房产出售要交20%的个税吗

1、赠与的房产出售要交20%的个税。赠与或继承的房子,再出售时关于个税的处理方面有所不同。通过赠与的方式获得的房产,再出售房子时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而通过继承方式获得房产,在一般情况下也是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免征个人所得税。通过继承或赠予方式获得的房产,再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处理的详细规定:

(1)再出售继承的房产

继承的房产其实在过户时很简单,同时由于房产是继承来的,所以房子的原值就是原来购买房子的价格。再出售继承来的房产时就需要考虑房子的原值问题。

继承来的房产如果不满五年,然后又出售的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当然20%的个人所得税是所需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按照差额征收的。应纳税额是:(出售房产不含税所得 - 继承房产的原值 - 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乘以20%。如果不能提供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也可以按照核定的方式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继承来的房产,在满五年后作为家庭的较早房产,再出售时不仅可以免征增值税,同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2)再出售赠与的房产

通过赠与方式获得房产,由于在获得房产是受赠与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很低,基本上就是白拿的。所以获得赠与房产再出售时,相应的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就要多一些。

个人出售赠与房产时,虽然满五年以上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个人所得税是不免的。不仅不能免还需要按照20%的税率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出售赠与房产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房产评估价-转让过程的相关税费-房产原值 )乘以20%。因为是按照核实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由于房产原值是0.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个税就是房屋评估价的20%。

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弄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不仅是赠与的房产出售要交20%的个税,同样的如果是通过集成的方式得到的房产要出售的也是要缴纳20%的个税的,只有很少部分的特殊情况才不用缴纳个税,此外还拓展了关于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有需要的也可以仔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