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缴纳罚金后果是什么?
一、法院判决不缴纳罚金后果是什么?
法院判决不缴纳罚金,法院是有权利强制执行的,如果故意不履行的那么就会承担刑事责任。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罚金是刑罚的一部分。被判处罚金的被告人,应当在判决书确定的缴纳日期前主动缴纳罚金。如果到期后不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该人有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而有履行能力故意不履行罚金的,减刑、假释时从严把握!
二、法院罚金缴纳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缴纳罚金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条款,如果确定有困难的,那么法院是可以酌情进行处理,但如果存在有钱而不履行的话,那么不仅不会减少罚金,而且还要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自己的责任就需要自己承担,不然就会为此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