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数额超过多少需要纳税?
1、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工资的组成范围是法定的,根据规定,除了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以及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之外的奖金,都属于工资的范畴。这些奖金与计时、计件等工资一起,若是超过五千元,职员则需要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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