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请驳回*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应当采用书面判决。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6、法律后果不同。驳回***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的,如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驳回***,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驳回***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它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
驳回***指的是法院在收到了原告的***状以后,需要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原告没有***的权利,那么法院会按照程序来裁定驳回,因此驳回***和驳回诉讼请求,两者在本质上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