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费交给谁
二手房过户费由本地地税部门代收,一般为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缴纳测量费、领取分户图之后到地税部门缴纳。
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
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
增值税约4.76%,证过2年可减免;
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较早住房可减免;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