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案多少成立,如何立案?
一、网络诈骗案多少成立,如何立案?
网络诈骗无论金额多少都会立案,数额较小没有达到三千元的,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网络上发现被骗,及时要保留证据,聊天的证据,银行转账的证据,网络上网页的截图,然后尽快向相关部门投诉。遭遇网络诈骗,应尽早向公安机关报案,方可能追回经济损失。网络诈骗只是运用网络手段进行的诈骗行为,形式不同,本质都一样。
二、网络诈骗罪应该判多少年?
1、能够查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
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
(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2、查不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在3000元以上就会按照诈骗罪立案侦查,网络诈骗罪的情况不同,判刑的标准也不同,如果能够查到具体的涉案金额,按照电信诈骗的标准进行量刑,判处拘役或者***;如果查不到具体的涉案金额,应该按照诈骗罪未遂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