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多少年
中央在一天内发布了三份关于农村农业的文件,分别是《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这三份文件直接关系着亿万农民的生计和农村的发展,其中在《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不断探索具体实现形式,不搞土地私有化;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不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发展,都不能动摇农民家庭土地承包地位、侵害农民承包权益。
生产者与土地的联系保持稳定
《意见》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有利于调动集体和农民积极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长久坚持,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同时,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要长久保障和实现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
而“长久不变”指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同时,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
对于农民老百姓来讲,土地是非常珍贵的资源,土地的产权关系和承包关系是否稳定直接关系着各个方面的***预期,而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长久不变在一定程度上是降低了大家的风险。
而且长久且稳定的土地承包制,不仅可解决城镇化背景下土地利用的问题,使农业生产更适应现代化发展,而且对于推动乡村振兴也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轮承包地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意见》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具体的时间节点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
相关人士讲解说,延长农地承包期限有利于赋予农民长久稳定的地权,对农村社会稳定、土地流转等均有积极的意义。
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推进乡村的振兴战略,在该《意见》中除了明确了承包期限以外,还作出了相应的配套服务,还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意见》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通过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简单地说,靠前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我国就开启了第二轮的土地承包期,而依据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再延长30年,这一举动可以帮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