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离婚了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对小孩的抚养问题,除了要确定抚养权归属外,同时还要计算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才行。那实践中,一方在获得抚养权之后,另一方要支付多少的抚养费给子女呢?换言之,离婚了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下文中,小编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9、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在计算抚养费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家庭的实际情况,具体参考的因素就包括当地的消费水平、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文章

  • 我国公司有哪几种类型
  • 信贷逾期多久会上门催款?
  • 一般进行车辆年检需要多少钱
  •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二手房交易费用应如何承担,有哪些规定
  • 商业汇票包括哪些类
  • 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合同期满不续签有补偿吗
  • 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包括哪些内容?
  • 具体而言刷流水犯罪吗
  • 歌棚是哪个民族的习俗 歌棚是什么
  • 乐可到底是什么梗
  • 耽美人生必看新新漫画最全介绍,推荐你必须知道的作品
  • 大型超市监控保留几天
  • 动不动就开车的美剧
  • 角速度与转速的关系
  • 2011年安徽高考理综
  • 胡夏有哪些好听的歌
  • 成激人情在线影院920 cheng ren dianying
  • 老房子卫生间24小时翻新!有了这些建议,浴室将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