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公司也有自己的一套企业文化和公司章程,企业因为其类型不同公司章程也有区别。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最为普遍,那么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提供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供有需求的读者参考借鉴。
公司章程
靠前章 总 则
靠前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
第三条 企业地址: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财产为***人个人所有,***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 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万元,其中现金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年月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人决定解散;
(二)***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 企业清算结束后,***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十一条 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总之,个人独资公司章程就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制定的对公司自身内部经营运作方式的概述,其中包括公司的详细信息,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股东详情等,并且对人员的整合配置,公司的财务状况,资本预算进了说明。小编提醒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据实填写,因其关系到公司的运作管理,因此承担这公司管理责任和对内的法律责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三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