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筹划误区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小编整理的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公司合并的有关问题。
企业合并是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较为常见的交易行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企业的收购兼并日趋复杂,对会计政策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6年公布的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作了详细的规范,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经济现状,创造性增加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规范。
新会计准则的这些规定,容易给财务人员一个错觉:既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之间的权益整合,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本质上又不视为购买,只要符合准则中关于“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的规定,就按账面价值进行财务处理就完事了,税务上也没什么事。而实际上税务处理却复杂得多,税收政策对企业合并,尤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做了详细的规定,只有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才能享受特殊性的所得税免税处理,而税务处理所依赖的前期工作需要在会计业务之前就应该筹划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