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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哪些

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哪些

(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四)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几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1、警告。

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

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

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

2、罚款。

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

3、拘留。

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

这主要是针对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治安拘留在性质上不同于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治安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我们可以了解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话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