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规定是怎样的?
一、基本概念
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房屋产权证**规定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买卖过户登记。去**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
4、**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房屋所有权证样本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三、**流程
1、确定开发商相关手续是否齐备。
2、到房产登记机关就购房合同进行登记。
3、向开发商领取房屋测绘报告和买卖契约。
4、到房产机关申请**、缴税费。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完税**、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买卖契约乙方正本、当事人身份证明交付审核。在验核无误后,可以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