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及规定
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期限及规定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一般为一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靠前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靠前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
3.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过了强制执行期限怎么办应该?
可以重新***解决。
1.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的判决书依然是合法有效,还是可以向对方要求执行,只是不能够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只能重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一年,而企业则有所不同,超过了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一般会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可以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