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选择“好聚好散”而选择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时需要带什么东西呢?要带什么材料?本文通过对协议离婚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手续的材料:
1、我的结婚证书
2、不同的居民
(一)内地居民:本人的户籍、身份证;
(二)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三)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往返证;
(四)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港通行证;
(五)外国人:其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应提交两张最近的单人一寸免冠全身照
协议离婚的条件:
1、一方或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为各自司法管辖区;
2、双方均为合法登记的夫妻,离婚完全自愿;
3、双方应就抚养子女、财产、债务结算等事项达成一致;
4、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必须同时向一方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
诉离婚程序的三个阶段:
(一)靠前阶段:***阶段
本阶段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副本和有关证据;
2、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资料,并予以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的,应当作出受理决定,立案;否则,应当返还原告的文件、资料,并告知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防御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自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书面答复;
2、被告人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照常审理并判决。
被告人因自愿以外的原因确不能在十五日内答复的,可以根据事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延期决定。
(三)第三阶段:听力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
1、起草***书;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当事人发出传票;
7、开庭: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代理诉讼(一般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书面提出是否离婚的意见);
8、法院应当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决定是否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解决抚养子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