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适用哪些条件
你听说过财产保全吗?很多人在提***讼之前,都会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而有的人则是在诉讼过程中才申请的财产保全。那到底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适用条件有哪些?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二、财产保全适用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但你要提供你诉讼标的同样额度的担保。
阅读完上文的内容后,你是否已经清楚的知道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呢?与此同时,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了财产保全条件和费用方面的知识,帮助你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